Point Sharing

本信息声明概述了 Point Sharing 适用的条款和条件。

1.1 本条款和条件适用于 Point Sharing。通过 Point Sharing,多名 EuroBonus 会员可通过一个账户累积 EuroBonus 积分(下称“Point Sharing”或“Point Sharing 产品”)。建立 Point Sharing 小组或接受 Point Sharing 邀请,即表示您确定接受本条款和条件。

1.2 与 Point Sharing 产品相关的所有交易和活动,还要符合 EuroBonus 条款和条件(请参阅 EuroBonus 条款和条件)。如果此条款和条件与 EuroBonus 条款和条件存在冲突,则以 EuroBonus 条款和条件的规定为准。

2.1 Point Sharing 产品由SAS EuroBonus AB 经营,其公司实体编号为 559224-9782,主要办公地址位于 Frösundaviks allé 1, SE-195 87 Stockholm(以下称 “EB” 或“我们”)。EB 为 SAS AB 的全资子公司。SAS AB 的公司实体编号为 556606-8499,是 Scandinavian Airlines System Denmark- Norway-Sweden 的附属公司,后者为依据丹麦、挪威和瑞典法律成立的联盟(以下称 “SAS”)。

2.2 Point Sharing 仅限 EuroBonus 会员使用。要建立或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您必须登录您的EuroBonus 账户。

2.3 通过建立 Point Sharing 小组或接受 Point Sharing 邀请加入 Point Sharing 后,所有 EuroBonus 积分均将转入 Point Sharing 账户(下称“Point Sharing 账户”)。

2.4 Point Sharing 小组成员必须始终最少为两 (2) 名,最多为八 (8) 名 EuroBonus 会员(下称“Point Sharing 小组”)。每名 EuroBonus 会员只能加入一个 Point Sharing 小组。

2.5 创建 Point Sharing 小组的会员将成为 Point Sharing 账户的管理员和所有者(下称“所有者”)。所有者对 Point Sharing 账户和 Point Sharing 小组中累积的所有 EuroBonus 积分负责。已经加入其他 Point Sharing 小组的个人无法创建新的 Point Sharing 小组。Point Sharing 小组的所有者必须至少年满 18 周岁。

2.6 仅所有者可以邀请新成员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

2.7 所有者可以随时将所有权转移至 Point Sharing 小组中的任何成员,前提是该成员满足第 2.5 条规定的最低年龄标准。转移所有权无需新所有者接受。

2.8 发送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的邀请时需要有效的 EuroBonus 会员编号。所有者有责任确保在发送邀请时添加正确的 EuroBonus 会员编号。如果使用了错误的 EuroBonus 会员编号,且受邀会员接受了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的邀请,EB 不承担任何责任。

2.9 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的邀请有效期为三十 (30) 天。此后,除非收到新的邀请,否则会员无法加入该 Point Sharing 小组。接受邀请后,会员将面临六 (6) 个月的锁定期,在此期间,会员不得离开 Point Sharing 小组(下称“锁定期”)。

2.10 锁定期结束后,会员可随时离开 Point Sharing 小组。所有者将所有权转移至 Point Sharing 小组的其他成员后,方可离开 Point Sharing 小组。

3.1 Point Sharing 小组的成员不得将 Point Sharing 用于业务或商业目的。Point Sharing 产品仅供个人使用。有关滥用后果的详细说明,请参见本条款和条件第 6 节。

3.2 会员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后,其在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前获取的所有 EuroBonus 积分均将立即转入 Point Sharing 账户。所有积分均维持其原始积分类型和积分到期日。会员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期间,其获取的所有 EuroBonus 积分均将累积至 Point Sharing 账户。

3.3 对于会员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后获取的任何新积分,其到期日为所有者资格获取期的最后一个月,即会员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后获取的所有积分均于同一个月到期。

3.4 使用 Point Sharing 账户的 EuroBonus 积分购物、预订奖励旅程或其他奖励时,最先获取的积分将最先使用,即如果享有积分不过期惠益的钻石会员的积分是最先获取的,则这些积分将在积分购物时使用。

3.5 Point Sharing 小组中的所有成员均可使用 Point Sharing 账户中的所有积分,除非所有者限制该成员使用积分。所有者可随时授予或撤销成员使用 Point Sharing 账户积分的权利,也可以随时从 Point Sharing 小组移除任何会员(前提是该成员不在第 2.9 节规定的锁定期)。

3.6 如果有成员决定终止其 EuroBonus 会籍或者去世,则该成员的所有个人积分均将过期,且 Point Sharing 账户内不再存在其任何积分。按照本条款和条件第 6.3 节规定,EuroBonus 积分无法继承。

3.7 如果所有者关闭 Point Sharing 账户、终止其 EuroBonus 会籍或者去世,则 Point Sharing 账户将关闭,且所有成员尚未使用的个人积分均将转入成员自己的 EuroBonus 账户。在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前获取的所有积分均维持其原始积分类型和积分到期日。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后获取的所有积分的到期日均为所有者资格获取期的最后一个月。

3.8 如果使用积分购买的奖励在成员离开 Point Sharing 小组后取消,则用于该次购买的任何个人积分均将转入成员自己的 EuroBonus 账户,其积分到期日根据上述第 3.7 节的规定计算。如果有积分在购物后过期,则该积分不会退还。

3.9 离开 Point Sharing 小组后,任何未使用的个人积分均将转入成员自己的 EuroBonus 账户。离开 Point Sharing 小组后,不会重新计算积分到期日。在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前获取的积分均维持其原始到期日。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后获取的积分的到期日为所有者资格获取期的最后一个月。

3.10 成员的所有积分获取活动的历史记录均将保留,并显示在成员自己的 EuroBonus 账户的交易列表中。Point Sharing 账户不会显示个人活动的详细信息。Point Sharing 账户仅显示成员名下的交易,不会显示积分获取来源。Point Sharing 账户中的所有积分使用交易均将显示于 Point Sharing 交易列表。

3.11 万事达 Fly Premium 级别仅与个人相关,无法通过 Point Sharing 小组中其他成员获取的积分提升。EuroBonus 支付卡优惠券同样仅与个人相关,并且仅供支付卡持有者使用。

3.12 Point Sharing 账户的总共享余额在大部分 EB 及合作伙伴界面和通信中均将显示为可用积分余额。

4.1 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不会影响资格获取层级。

4.2 会员在加入 Point Sharing 小组期间获取的会籍级别仅为个人享有,且获取的等级积分或等级航段仍然仅用于计算个人资格级别。Point Sharing 小组成员可使用所获取的奖励积分兑换奖励旅程或其他奖励。EuroBonus 计划的积分分为以下类别:

(i) "等级积分"可用于会员升级或续期,但不可用于兑换奖励旅程和其他产品;

(ii) "奖励积分"可用于兑换奖励旅程和其他产品,但不可用于会员升级;以及

(iii) "等级航班"是由 SAS 执飞的航班或 SAS 网站规定的其他航空公司执飞的部分航班,可用于会员升级或续期。

4.3 EuroBonus 级别惠益仅为个人享有,这意味着积分不过期等级别惠益仅适用于个人获取的积分,不适用于 Point Sharing 小组中其他成员获取的积分。

5.1 享受 EuroBonus 计划的会员资格(包括使用 Point Sharing 产品),需要我们对您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因此,为了履行我们在此条款和条件中的承诺,我们必须对与您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5.2 个人数据表示与您作为自然人相关的任何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识别您,例如您的姓名、照片或身份证号。

5.3 个人信息(如姓名、交易和 EuroBonus 会员编号)将与 Point Sharing 小组中的其他成员共享。

5.4 上述个人数据主要指您提供给我们,以及从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及其他第三方获得的数据。我们处理这些数据是为了与此条款和条件相关的目的,例如管理您的 EuroBonus 账户和旅行、让您更加便捷地乘坐我们的航班旅行,以及通过了解您本人和您的偏好,改进和个性化我们的产品、服务、沟通和优惠。

5.5 EB 和 SAS 将联合决定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目的和方式,即一般数据保护条例(2016/679 号欧盟法规)第 26 条定义的联合控制者。为此,EB 和 SAS 已签订联合控制者协议,其内容精要请参阅此处:联合控制者协议。

5.6 关于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EuroBonus 会员隐私政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通读适用于您的政策,并通过以下地址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官:dataprotectionofficer@sas.se。我们保留随时更改 EuroBonus 会员隐私政策的权利。

5.7 我们使用 Cookie 来提升您使用我们网站的体验。有关我们使用哪些 Cookie 及如何使用的信息,请参见 SAS 的 Cookie 政策

6.1 如果我们认为构成滥用,将有权终止会员资格。这意味着先前赚取的未使用积分及已出具的 EuroBonus 票据/优惠券将失效。在我们认为构成滥用的情况下,我们还保留降低您的会员级别的权利。滥用可能包含对我们或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我们的员工或旅客有不恰当或无礼行为,违反 EuroBonus 条款和条件或此条款和条件、违法行为、欺诈或通常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

6.2 完成有效活动后,您方有权获得积分,并且仅可就自己搭乘的航班获得积分。对于因技术错误或任何其他故障而误记入 EuroBonus 账户或 Point Sharing 账户的任何活动或 EuroBonus 积分,EB 可随时更正或收回。为免存疑,特此说明,这种更正也可能影响会员等级和相关福利。

6.3 积分与优惠(包括赠送卡片)针对会员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出于 EuroBonus 计划以外的其他目的出售、转让、合并、继承、返现或使用,EB 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被滥用,我们可能没收积分、优惠和单据。会员可能被拒绝登机,进入酒店,或者不能签订其他产品或服务协议,或享受依照该等协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旅行已经开始,或者服务或产品已经交付,则会向乘客收取剩余旅程/相关购买的全价。

7.1 在当地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此条款和条件受瑞典法律约束并依此解读。如果当地法律法规允许,双方将把此条款和条件引发的任何争议提交至具非专属管辖权的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解决。

7.2 任何主管当局或法院宣布此条款和条件中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任何规定应视为可分割,在此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基础上不影响未受影响的其他条款。

7.3 此条款和条件的最后更新日期为 2024 年 09 月 01 日,并取代先前的所有版本。